欢迎您,进入江宁区粮食幼儿园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园本培训>>园级菜单>> 文章

2月: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周详花)

发布时间:2021/2/28 13:10:58 作者:admin 浏览量:2072次

江宁区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规范、务实有效地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高职校、应天学院,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开学的平稳有序,按照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特制定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1.进一步普及预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新冠肺炎防控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储备足够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设备,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排查和学校环境整治、消毒工作,确保春季开学有序平稳。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新冠肺炎的疫情不在校园蔓延。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认真修订完善三案十一制。

三个方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学校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十一项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饮用水管理制度》、《隔离观察室制度》。

(二)全面精准开展健康排查。

1.严格排查摸底。各学校全面摸清全校师生员工(包含食堂员工、物业等校园内所有工勤人员)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掌握其外出行程史、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发现有来自于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向学校专项组和所在社区报告。

2.积极引导。有来自于疫情高发地区及有市外其他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师生员工(包含食堂员工、物业等校园内所有工勤人员),在其返宁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好相关防疫要求。

3.细致做好每日的健康监测,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开学前14天,要督促全校师生员工及同住家人开展健康管理和体温检测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填写健康卡。健康管理中发现有可疑症状的(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专项组和所在社区,并指导其及时就医。每个学校要确定专人在规定的时限内负责“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

4.如无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219日学校领导到校报到,220日教职工报到,221日学生报到。师生员工报到前一天,学校应收集师生员工及其同住家人的“一卡一码一表”,即疫情防控行程卡(如学生没有手机号码,可以发送共同居住或共同出行人行程卡)、苏康码和开学前14天每天的测温表(纸质表或信息化方式),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如果师生员工寒假实际居住地或本地当前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的,暂不返校,待其调整为低风险后再返校。

(三)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和培训。

1.通过微信、短信、校信通、校园网等途径,加强传染病防控、个人防护、健康技能知识,以及爱护环境等宣传教育,帮助师生和家长坚定相信科学、相信政府、团结一心、齐心抗疫的信心,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乐观向上、健康生活的思想观念。

2.通过最有效的方式,分别对师生、家长、工勤、安保等人员,开展诸如个人防护、场所卫生、消毒操作规范等防控知识的培训。

3.强化师生员工在居家、外出、乘车、就医、购物等场所和过程中的防护知识教育。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消除师生和家长的恐惧心理,焦虑情绪,教育师生员工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疫情。 

(四)开展环境整治行动。

1.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彻底清理消除卫生死角。制定整治行动日程表,明确责任人和操作规程并就近公示。随时做好教室、食堂(包括餐用具)、宿舍、报告厅、会议室、各类专用室等学生重要集聚场所和厕所、盥洗间、电梯间、停车场、垃圾临时收集点等地方的保洁和消毒工作。

2.按照每40-45人设1个水龙头的要求,装备到位,确保洗手设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洗手液、肥皂、纸巾或吹干机等设施。

3.开学前一周要对学校的重要场所做预防性消毒,建议采用开窗通风(每日1小时以上)、含氯消毒水喷洒擦拭(半小时后用清水擦拭)、紫外线灯(1.5W/m3 60分钟)三种方式操作(具体消毒范围和消毒方式见附件)。

(五)做好必要物资储备及管理工作。

1.提前做好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储备,包括:医用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水胶靴等)、消毒器械(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超低容量喷雾器、医疗废弃物专用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等)、晨午检用品(红外线额温枪、水银体温计、电子体温计、压舌板、手电筒等)、消毒用品(含氯泡腾片、84消毒液、消毒粉、75%酒精、碘伏等)。

2.按照《南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要求,防控物资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实用、节俭的原则,坚持“专人保管、保障急需、专物专用、台账齐全”,严格做好采购入库、物资存放、出库等管理工作。

(六)设立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室。

1.场所要求:尽量远离食堂和学习、办公等人员密集区,相对独立并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隔离区域,进出校门方便,设立醒目标志并有安全警示,确保管理到位。

2.房间要求:独设房间,通风良好。配备独立的空调,无空调可使用取暖器,不得使用中央空调。有住宿生的学校要设置隔离观察宿舍。

3.物资配备:配备足量的测温设备、常用药品、血压计、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等。

4.人员配备: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各1名。

5.消毒要求:学生接走随时消毒,每日彻底消毒一次。

6.替代措施:若无符合条件的房间,可在校门附近搭建活动板房或者简易帐篷替代,要求其净高不得低于2.2米,配备必要的桌椅板凳。禁止把门卫室设置为临时隔离观察室,也不建议设在卫生(保健)室。 

(七)避免人群聚集。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不得组织开展大型聚集性活动。同时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不开展跨班活动,提醒学生不串班,不乱跑。

(八)做好延迟开学预案。

各学校要着眼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延迟开学的情况出现,要提前做好延迟开学预案,指导师生居家生活和学习。

1.要严格把好校门,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师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2.通过QQ群、微信群等途径,转发由权威机构、媒体和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防控知识给师生、家长学习了解。

3.指导师生居家期间适当开窗通风,加强空气流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重劳逸结合,适当参加体育锻炼,精神饱满地迎接新学期到来。

 4.做好线上教学服务。要根据春季学期教学实施情况,优化调整春季学期的教学计划,制定开学后两周内在线教学预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以在线教学为主,线下教学为辅。

(九)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

开学前,各学校对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开学准备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同时,教育局将组织若干个督查组深入每个校园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两个方面工作,一是检查学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出具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再回头看。二是检查学校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附件:1.关于学校环境消毒的工作要求

 2.关于校园门卫管理的工作要求

 3.关于学校晨检、午检、晚检的工作要求

 4.关于学校开展隔离追踪和落实报告责任的工作要求

 5.关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

 6.关于校园内外卖配送和快递业务管理的工作要求

 7.关于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处理要求

江宁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202129日

 

 

 

 

 

附件1:     关于学校环境消毒的工作要求

 

一、消毒对象和要求

   1)室内空气消毒。

1.通风。室内(教室、宿舍、办公室、会议室、专用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馆和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每天打开门窗通风2-3次,促进空气流通。教室除了每次下课期间要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学后,要打开门窗通风30分钟以上。学生宿舍要由宿舍值日生或宿舍管理员负责开门窗对流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防控期间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疫情解除后可使用中央空调,要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的要求做好空调的清洗、消毒等工作。

2.化学消毒。可采用80mg/L的次氯酸水消毒液进行空气喷雾消毒。使用方法:清除污染源,关闭门窗,用专用气溶胶喷雾器,将原液按5ml/m3的用量,手持喷头朝向空中,从里到外,自上而下,由左至右均匀喷雾,消毒完30分钟后,打开门窗,恢复正常使用。

3.物理消毒。每天放学后关闭门窗,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60分钟。紫外线强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按1.5W/m3设置。使用紫外线灯时,室内不得有人。

2)室内物体表面。

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如门窗、讲台、课桌椅、电脑键盘、鼠标、话筒、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等物体表面,每天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或每天用50-8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日常预防性消毒使用浓度为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80mg/L)擦拭12次。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等),使用前必须消毒一次。

3)室内地面。

可使用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 L或含氯消毒剂50-8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日常预防性消毒使用浓度为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80mg/L),每天采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地。使用50-8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的无需再用清水拖地。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使用前必须消毒一次。

4)校车消毒。

 1.要开门窗通风换气,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2.车地面以及经常触摸的物体,如门窗、门把手、椅子等物体表面,每天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溶液或50-8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日常预防性消毒使用浓度为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80mg/L)擦拭12次,作用时间30分钟,然后用清水洗净。擦拭消毒的桌布、椅套等每天更换并消毒。

 3.车辆随车配置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或50-8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日常预防性消毒使用浓度为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80mg/L)一瓶,做到上车前和下车后随时擦拭消毒。

5)手消毒。

注意日常手部卫生,要求在没有接触污物的情况下,使用七步洗手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清洗。接触明显污物后除使用七步洗手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清洗,再使用手消毒剂(75%酒精)进行手部消毒。

6)污染物消毒(指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直接污染地面的)。

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 5000mg / L10000mg / L的高浓度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大量污染应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干毛巾)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5000mg /L 10000mg/ L的高浓度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消毒,作用 30 分钟以上,再小心清除干净,然后再用浸有500mg / L 1000mg / L低浓度含氯消毒剂的抹布或拖把稍作拧干,以湿而不滴为佳,擦(拖)被污染的区域及其附近 2米的范围,最后用清水擦拭并抹干(建议擦拭两次)。处理污染物要戴口罩和手套,处理完毕要及时更换衣服。

二、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1.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2.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99比例稀释。

3.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4.含氯消毒剂:50-8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日常预防性消毒使用浓度为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80mg/L)直接使用。

5.75%酒精:直接使用。

6.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三、消毒设施使用管理

一是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避免过度消毒。

二是配备消毒工具(喷雾器、10L配药桶、刻度量杯筒、拖把抹布等消毒工具等)、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服、防护眼罩、口罩、帽子、手套、长筒胶靴等)、消毒剂(含氯泡腾片、84消毒液、微酸性次氯酸水等),以上工具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

三是一般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学生请勿触碰。微酸性次氯酸水使用过程中无需佩戴专业的防护用具。乙醇消毒液应存放在危化品室或专门房间,实施“双人双锁”,并配齐灭火器,加强防盗措施,保持室内通风,远离火种热源。

4.采用化学消毒和物理消毒必须指定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消毒操作,并做好消毒记录台账。

 

附件2:         关于校园门卫管理的工作要求

1.严守学校大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原则上除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专业机构或教育部门因工作需要外,其余来访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严格入校管理。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要求登记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电话、事由、对接人员等事项,且须佩戴好口罩,查验行程轨迹正常、苏康码为绿码并经现场监测体温显示无异常后方可入校。

3.门卫(安保人员)必须在有防护的状态下开展工作,除门卫(安保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进入门卫室停留。门卫室要按时按要求消毒。

 

附件3:    关于学校晨检、午检、晚检的工作要求

1.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做好晨检筛查工作,每日上学前为孩子测量体温,发现有腋温37.3℃,或其他疑似症状(如乏力、干咳、呼吸困难、鼻塞、流涕、腹泻、结膜充血等),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并让孩子居家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就诊后向学校报告诊断结果。

2.坚持做好每日“两检”或“三检”登记。每天早晨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晨检,下午第一节课前进行一次午检,有住宿生和住宿教职工的要进行一次晚检。对筛查体温有异常的师生、员工,复测腋下温度≥37.3℃的发热者或有其他疑似症状(如乏力、干咳、呼吸困难、鼻塞、流涕、腹泻、结膜充血等),要建议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家长不在现场的,可让学生暂时在隔离观察点休息,等待家长接回。

 

附件4:关于学校开展隔离追踪和落实报告责任的工作要求

1.确定新冠肺炎疫情报告人,严肃报告纪律,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若发现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要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消毒等相关工作。调查中要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2.根据当地疾控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卫生部门建议,并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配合做好重点场所和物品的终末消毒,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3.停课期间,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要坚守岗位,注意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做好学生的学习辅导、生活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并做好每日师生健康状况随访、汇总、报告工作。

4.相关人员病愈或隔离期满后,必须凭医院出具的病愈返校证明或隔离解除证明,到学校卫生(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凭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到班上课。

5.总结疫情发生的经验教训,加强重点环节管控,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

6.继续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工作,每天根据晨、午检情况填报江宁教育服务平台(EMIS“学校学生缺勤信息”或在微信江宁教育服务(企业公众号)智慧教育云服务中填写“学生出勤上报”,并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登陆上报至“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 http://www.jscdc.cn/school)(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可申请账号,登陆上报)。

 

附件5:     关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一、食堂管理

1.食堂从业人员返校工作时应提交“健康卡”,符合健康要求并持有有效健康证的人员方可上岗工作,严禁非食品加工人员进入食品处理区。

2.食堂从业人员每天要测量体温,对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居家休息或就医,待完全恢复后再上班。

3.根据餐次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环境及设施设备,通过开窗通风、紫外线灯、消毒剂喷洒、擦拭和拖拭等措施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预防性消毒。

4.食品制作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分发时必须加戴一次性手套。

5.安排学生错峰就餐或分餐到班,减少聚集用餐。餐前必须洗手,负责送餐的从业人员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分发餐食。

6.食品原材料送货人员或外来送餐人员入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入校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7.每餐次前进行消毒。煮沸消毒法:将清洗干净的餐具完全浸没清水中加热,待水沸腾后计时消毒15分钟取出,晾干即可。流通蒸汽法:将餐具放入蒸屉加热,待水沸腾后计时消毒15~30分钟即可。对于耐高温的碗、筷、不锈钢餐盘,可以放入热力消毒柜中,摆放均匀,温度设定105-120℃之间,维持105℃以上15分钟。

8.对进口冷链食品建议学校谨慎购买,确需采购的,需严格查验《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同时提醒教职员工谨慎海淘。

二、饮用水管理

学校要结合实际供水情况,对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卫生、索证管理、卫生档案管理、管道直饮水持证情况、水质处理器滤芯滤料更换情况、设备设施清洗消毒、桶装水饮水机存放、开水设备/保温桶加盖上锁、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预案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完善。每学期开学前必须要对每台直饮水设备开展水质检测工作,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给师生饮用,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饮用水管理人员健康证明以及饮水设备消毒记录均需张贴在学校饮用水管理公示牌上。

 

附件6:关于校园内外卖配送和快递业务管理的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强化外卖配送点和快递投放点的硬件设施,投放点应分开设置,防止人员密集等情况,外来投放人员需进行体温测量。要安排专人每日对投放点进行通风、消毒,要建立投放点的分区投放制度,避免相互污染。

学校要严格进口货物(国际邮快件)的全链条管理,严格做好采购、使用和保管等各个环节的防控,做好进口货物的预防性消毒,学校要对可能接触到进口货物人员强化风险提示,接触物品前做好个人防护,接触物品后应每日做好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无力等症状,应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学校要强化对校园内的外卖配送和快递业务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定期对校园内的投放点的硬件设施、日常消毒和通风措施、环境和人员的检测、常规防控措施和其他防控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7:     关于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处理要求

1.根据条件设立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设施,设立明显标志,禁止不必要的接近。

2.用过的防护用品(口罩等)全部放入专用收集箱(垃圾桶),每天两次用含氯消毒剂,采用喷雾形式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图片1.png图片2.png

 


版权所有:江宁区粮食幼儿园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772号 电话:52287105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27号